一再反覆的閱讀之後,仍然無法寫出一個讓我自己全然相信沒有漏洞的東西,不過或許這是一件好事,以一個追求的角度來看。關於這個,我有很多想不是很通的地方,也一併試圖說明我的疑問所在。
暫且不管存有學的層面,只單單從一個理論說明的結構來看。(當然,這樣的說明只是方便起見),如果胡賽爾的現象學是能夠達成胡賽爾自身給予的那個目標,即,科學。有幾個問題非常關鍵,至少,對我來說是如此。經驗,是胡賽爾的起點也是終點。那麼,在試圖解決對於笛卡兒和康德以來的問題之時,經驗,就是一個完全的不同所在,只是把經驗放進來,必然導致了容易被誤解為獨我論的問題。就我所知,胡賽爾在這裡試圖用方法學上的東西來取代傳統的形上保證,以解決這個困難,並且不放棄他一直要求的嚴格科學的目標。
那麼,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在於,我對這個方法學的操作非常之不熟悉,或許也該弄個信箱來試試才行。
有點離題了,如果現象學要擺脫獨我論的問題,那麼,他必須要找到一個足以解決這個問題的基礎,在這裡,也就是互為主體性。當然互為主體性並非只以這樣的保證角色而出現,這只是方便這裡的說明。如果互為主體性不能建立,那麼,就不能解決獨我論的問題。那麼互為主體性如何可能?胡賽爾使用了雙重的還原,試圖找出意識是如何,建構出第一個"他者"。
第一層的還原,我以為非常類似笛卡兒當初的工作,先對何謂Objectivity做出兩層區分,也就是immanent和transcendent的分別,在這個部份,所有的他者,不論是人是物,原則上都只是意識的一部份。他者並非獨立於意識之外而為一個獨立自存的東西,而是依賴於意識而存在。到了第二重還原,就是transcendent的部份,那麼,這裡是把所有牽涉到"世界"的都加以暫時不論,只討論primrdial 的部份。如果我們能夠從這樣的還原過程之中,重新建構出他者,那麼,在某個意義上,可以說是達到了科學的標準;不過,在這個角度上,存在著難題,也就是獨我論的問題,如果一心探究意識,從這裡無法解決他者要如何成為互為主體層面,如果歸回到經驗的有,那麼又無法擺脫素樸實在論的缺失。主客二分的對立怎麼解決,意識和身體之間的關係又是如何。
當面對認識論和存有論之間這樣的鴻溝時,除了跨越之外,有別的方法嗎?如果他者的建立不能被我們複製出如何的過程,那麼還原,就缺乏真正的基礎。反而成為另外一種獨斷。
如果我們暫且按下這個問題,而去探究他者是如何由原初意識建構的過程,試圖由這個角度去探究他者的出現,並作為互為主體成立的基礎之時,會不會有不同的效果。胡賽爾探究的意識並非一disembodied的存在,相反,身體正是這個意識最原初的內容。(這樣說是從獨我論的角度去說,不如把這兩個看成沒有高低關係之別)。在意識對他者的建構之中,胡賽爾提到幾個重要的概念,一個是appresentation,一個是pair。appresentation得和presentation一起來看才看得出所以然來,如果我們對他者的認識方式是由這樣的關係而來,那麼,反而得到對前面的問題的根本上的解決。也就是如果一旦分了,要再跨過這之間似乎成為不可能;如果一開始就不分呢?
換句話說,我們所談論的他者的建構問題,其實並不是個真問題。而是這個作為建構主體的意識,提出他者的建構問題之時,其實已經是從原初的意識之中,和他者作為一種present和appresent的關係,而這個最原初的意識,是身體的,(我這裡寫的不清楚,用說的可能比較清楚),換句話說,在存有論的順序上,他者是個已經存在的,並因此和建構主體產生關係,而使主體意識到主題和他者之間的分別,並使主體因此而能提問。不過呢,這樣的解答似乎還有一個問題,也就是主體和他者共處在同一個自然的問題。(我想,海德格可能正是從他的角度來看,認為胡賽爾無法解決存有上的疑問)我們是素樸的加以接受嗎?換句話說,及依照我們的自然態度,或是,胡賽爾提出的另一個重要的,明證性問題。這個問題,也就關係了整個現象學所強調的經驗,其能否作為判準的問題。不過,這應該不是我題目的範圍吧。
寫在最後,每次念現象學的東西,上現象學的課,從大三到今年,總是遇到一個很有趣的事情,就是問題越解決越多,越問越複雜,常常是在試圖搞懂某一個東西的時候,在通往答案的半路上又遇到另一個新的問題,於是就像這篇東西,一看再看,一寫再寫,總是不斷遇到問題,然後寫的似乎問題很多。只是覺得,我喜歡現象學態度,如此而已。
非常歡迎批評討論。當然,我猜是不會有太多的,一來寫的不清楚,完全沒唸過現象學可能覺得我在打雷;唸過的卻又可能覺得我寫的不清楚,或是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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