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4日 星期日

重置

我掉了一枝筆。

在我過於興奮的同時,樂極生悲的掉了一枝筆。一支她在分手後送我的筆,「早就買好的生日禮物。」

我懊惱的翻遍了背包,甚至找過了會場的地毯,問過了服務生,當然,並沒有找回我的筆。我的臉色一定相當鬱悶,跳過了跟讓我興奮的原因共同去一零一觀景台的機會,也不知道chilis的味道,我一心只想著我要去把筆弄回來,先去對街的信三吧。我記得信三有這家筆店。「歡迎光臨:)」一貫的美好聲音,我只是直直走到她們面前,「如果我讓你看盒子,你看得出來這裡面本來筆的型號嗎?」「不行耶..盒子都一樣,你要不要看看櫃子裡有沒有?」我轉身就去看,沒有。我稍微描述了一下,「是那種平頭筆蓋、筆身沒有曲線的鋼珠筆。」

「喔,那我們專賣店沒有賣。你可能要去DFS之類找找看。」

我說了謝謝轉身走出信三,真的想不出辦法了,於是我打電話給她。一次沒接,第二次接起來,「我跟妳說,這非常重要,我的筆掉了,妳記得在哪買的嗎?」

不過,她實在在忙,簡單講了一下,我決定找到保單上的店章這樣最快。順便上eBay找一下型號。她忙完了打來,我忍不住抱怨了一下自己怎麼會掉筆這件事,「那只是一個紀念價值嘛。不用這麼懊惱。」我在eBay上也找到類似的,可是不確定,於是我決定在我晚上的工作時間之前去那家店實際看一下。

又是一聲歡迎光臨。

「我要看鋼珠筆。」
「好啊,你看看。」
「不用,我知道我要怎樣的,因為我的筆掉了。」
「人家送的嗎?」
「對。」
「所以你不敢讓她知道,就自己來買一支。」
「(OS:她已經知道了)對。」

我看了又看,試寫了又寫,換了兩次筆心,好,就是它了。計算機打出一個數字。「可不可以便宜一點?」「那我們收個整數五千好了。」可以刷卡吧?「可以。」好。我要了。

其實,我是不敢讓我自己知道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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