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村上春樹的一個短篇。最早是一個女孩寄給我的。這小說放在這東西的最前面似乎有些奇怪,不過,我只想寫我想寫的,所以,這很可能不是一篇嚴謹的哲學,但仍是我所希望的哲學。
在哲學中,我們處理真理問題,我們處理道德問題,我們處理形上問題,除了滿足我們純粹的求知慾望之外,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嗎?我不只一次的問自己。然而,似乎都得不到肯定的回答。
我有很多的想法,然而我仍然不能有效的組合起來,不過,也許可以從唐君毅的方式來說說我想說的,當然,這很可能只是一種無聊的比附罷了,而且並不嚴謹,甚至,我不想在這裡寫的嚴謹,以免它失去我最先所欲表達的東西。當然,這也不具有普遍性,但我認為至少是組成這個世界以及我們所要求的普遍性的一個例子。
所以,自由和平等有什麼好呢?
我相信他說的以人文精神之實現為第一義的脈絡。其論自由,乃是要以能夠展現精神活動,文化活動的自由為極致。西方人為了追求超政治的人文價值,乃歸結於自由權利的重要。那麼,對自由分出層次也就沒啥好爭論的,因為,在這裡,政治上的自由,在這個定義之下,確實不是我們最後的目標。
我說,我的目標,或說是人文價值好了,只有快樂一項。
在唐君毅的系統之中,由於他最後的層次是所謂的為仁由己,因而導出把社會的價值放在個人之前的答案。不過,我不打算採用這個說法。 "除了個人自由權利之行使,必須預設一自由的社會群體存在外,更重要的是人們有一種直接從對群體之感情或義務感出發,專以求群體之存在極其自由為事,而不求個人之自由權利的動機,因此群體的自由,實為人所追求的自由之一。" 但是我在這一點上有一種也許是自私的看法,也許是吧,我想。對我來說,這個已經存在的社會是一個既存的事實,我沒有理由去思考它可能的消失,這也許是一種和平之後的墮落,但事實卻是如此。所以,目標就變成就從上面那段話被我拉到社會之中的以及社會本身來,換句話說,社會的存在與否並不被我當作是必須放在討論之中的東西,並不是它不重要,而是有人會去擔心哪一天空氣沒了該怎麼辦嗎?這是不眷戀還是不負責任呢?我不清楚,但我不願不負責任,也不願負不是我的責任。
我想,有關義務這個概念,非常需要我再思考以找到對我自己來說的解答。但我不願直接接受別人加給我的義務。
在這裡,或許個人和社會之間的衝突不會有解決的一天。而道德的獨我論或許也已經預設了一個社會的存在而不自知。但我無法去想沒有空氣該怎麼辦,所有人都沒辦法不是嗎?
那麼自由和平等有什麼重要呢,或者,它們有什麼好呢?
我想,它們給了我們每個人都能公平的去達到自己的機會。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自己。我已經說過了,我只想要快樂。或者說,成為自己讓我快樂。現在我還不能對這兩者做出清楚的分別。再來說說關於道德理想的問題。我想,每個系統都有其道德理想,但因為環境和方法的不同,將會有著不同的後果。可能老師您已經知道我要說的關於儒家的批評,所以,我只說一些有點零散的。
我想,我不想當個聖人。
我仍然天真的認為人是能對社會的存在狀況作某些改善的,但是儒家的道德已經說了太多而失去了在一般人心中所能發揮的動力。也許在理論上的高度確實是儒家較高,但我只想要一個能持續維持比較好的狀況的東西就好。至少,他比較能實現。所以,韋伯式的由個人私利出發的構想至少在現在是被我認為比較好的東西,因為它很實際,不必寄望於人的高標準道德理想,而我認為只有從這樣的方式使人認識到道德的重要之後,道德才有其運作的空間,而不只是一個被放在公眾之前的禁止超速警告罷了。
回到這報告一開始的小說,自由的價值就比不上快樂了。所以快樂和追求自我的人文價值之間的關係又是什麼呢?是不是有了快樂就可以放棄自我呢?我的答案是否定的,但我認為這兩者並不完全等同,之間的交集才是我想要的。雖然有目的的自由並非真正的自由,而且也似乎是有如海市蜃樓一樣;但是如尼采所說的完全的自由,不但有著存在的可能性值得懷疑,而且這種毀壞之後在以自立加以重建的追求,我認為更不是一般人能且願意的,畢竟我們也不是超人啊!
所以,自由在這裡似乎是來自對我們所真心想追求的對象的愛而來。那麼自由是不是一種成就感呢?我不知道。平凡人似乎並不是能平凡達成的,但我不願像齊克果說的只是個大眾罷了。
希望這篇文字並沒有違背報告的本質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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