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 星期五

Cycle-10 (two different kinda) Superman



我從很小很小的時候,就相信兩件事。一件是人定勝天,一件是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人做不到的。

***

「喂?」
「你在家嗎?」難得她自己打給我。
「嗯。」
「那你可不可以來載我?」
「嗯?」
「我在XXXX,我老闆好像喝醉了。」
「嗯。」

所以我就這麼從我家騎了三四十分鐘,看到她站在路邊。把她載回她跟男友一起租的公寓。她以讓我沒印象的方式解釋了一下,我只是繼續騎車。我曾經以為類似這一切的背後都會有我以為的原因。不過,很簡單的是,那最後都不是我以為的原因。我甚至不確定這是不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我卡在某個我自己造成的井裡面,當時不知道我其實可以穿過牆壁,只要我們有想去的地方。

***

「我們想去看海。」
「我們?」我疑問的看著她。
「就還有我那個台大心理系的同學啊。」
「那要睡哪?」
「可以去旅館啊,你帶兩個女生一起去睡旅館,3P耶。」她笑著說。

是喔........Sleepy

我有個朋友住在和平島。我都叫他辣文,雖然他一點也不辣,從來沒傳過緋聞,逼問之下說喜歡劉若英那型,我還懷疑過他是gay的好朋友。Anyway,我沒車啊,三個人要怎麼去和平島呢?簡單,先坐公車到台北車站,坐公車到基隆,坐公車轉到和平島,就成了。

到的時候果然已經很晚了。島主老媽(人超好)一如往常的熱心招待我們,我不知道她會不會覺得她兒子怎麼有個朋友會帶兩個女人來睡她家是件怪事,不過反正我也不是什麼正常人。然後我們三個人走去公園看海,說是我們三個也很奇怪,基本上就是她們兩個聊她們的--我不知道--大學困擾吧。然後我隔著五公尺聽著海的聲音,望著海浪,跟月亮。後來,島主也百無聊賴的來陪我在礁岩上踢石頭。

島主家有頂樓加蓋,餐廳、廚房都在樓上,還有一間房間,本來是島主老姐住的,她姐結婚之後就空了下來,算是客房。有時就讓我們這群朋友睡。所以我們三個人就睡在那間。女-女-男,謝謝。只是我睡不著,輕手輕腳的走出房門,打開神桌前的落地窗,月亮還是淡淡的掛在那裡,旁邊那更高的公寓還有幾扇窗有微弱的燈光。這加蓋的屋子外面有個鐵梯,可以爬到這房間的屋頂上去,我爬上去坐在地上靠著水塔看海,看不見,但聽的到。想點煙。不過我那時並不抽煙。也不喝酒。然後她也爬了上來。

然後在月光下做愛。

***

我一面跟她說著這件事,一面喝起威士忌。她只說她也不知道人是不是應該要有志氣。不過,她確定我是個蠢蛋。

沒有留言: